2014年,全国各地汽车整治重点直对黄标车,纷纷出台各种适合本地需求行之有效的治“黄”措施,预计此举将对市场带来重要影响。本文盘点10省(市、自治区)黄标车淘汰目标、举措,以飨读者。
北京
2014年将淘汰更新老旧机动车(含黄标车)20万辆,基本淘汰黄标车并促进一些行业车辆结构调整,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同时,将加大对在用车辆尾气排放的抽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外埠进京车辆和夜间货运车辆的执法检查。为促进货运车节能减排,北京市计划在4月底前出台并实施对绿色货运的补贴政策,并于年底前研究出台货运“绿色车队”城区通行证发放办法,实现“绿色车队”规模4万辆。年底实现全市物流园区和货物流转集散地使用第三阶段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进行货物运输。渣土车将淘汰50%的第三阶段排放标准以下车辆。在完善本市车辆和外埠车辆限行政策方面,今年3月底前将发布并组织实施“对部分高排放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新政策,严格黄标车和外埠进京车辆监管。本市黄标车全天禁止进入六环路(含)及远郊区县城关镇等区域内行驶,外埠黄标车不予办理进京通行证,违反禁行规定的黄标车将受到严处。
天津
2014年淘汰黄标车8万辆,全市建成区全面限行黄标车,供应国五车用汽柴油,投入运营800辆清洁能源汽车;新增100部洗路车,中心城区、环城四区机扫水洗作业率提高至65%以上。从1月15日起,实施黄标车第三阶段限行工作措施。此次黄标车限行在前一阶段中心城区和滨海新区限行范围的基础上,增加了环城四区在外环线以外的建成区及两区三县建成区;限行时间由原来的每天早7点至晚10点,统一调整为全天24小时限行。
广东
广州市将采取大范围禁止黄标车上路(不仅是主城区)、禁止黄标车进入二手车市场流通(不符合条件的全部报废)、对黄标车报废更新采取适当的补贴等措施,有效引导黄标车淘汰。
深圳市对黄标车采取“阶梯式”递减的补贴方式:在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3个阶段,分别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给予5000元~36000元、3500元~25200元、2000元~14400元的补贴,分别对提前转出我市的黄标车给予7000元、5000元、3000元的补贴。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深圳市实施第十九阶段限行措施,即在原特区范围内(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对黄标车全路段、全时段限行;其他区域(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坪山新区、龙华新区、大鹏新区)对黄标车采取单双号限行措施,限行时间为7:30至19:30,限行范围为上述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下一步,深圳市还将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要求,继续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拟于2015年开始在全市行政区域对所有黄标车实施全时段限行。
浙江
2015年底前,全省将全面淘汰黄标车;全面供应国五标准车用汽柴油。2014年全省要淘汰“黄标车”12万辆以上。
宁波市从2014年至2016年,以每一年为时间段,分三个时段执行差别化的补贴政策,同时对特殊行业及车辆落实相应的淘汰责任和工作机制,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对送本市合法拆车厂就地报废拆解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相应标准给予补贴;对转出到外省市的黄标车,不予补贴。在2014年申请淘汰的车辆,按标准享受全额补贴;在2015年、2016年申请淘汰的车辆,补贴标准分别按全额的75%、50%的幅度逐步递减。同时还实施分类补贴政策。对以报废方式淘汰并距强制报废年限提前1年以上的车辆(无强制报废年限车辆均视为提前淘汰),综合考虑车龄、车型、残值、排放等级等因素,每辆分别给予0.2万元至2.8万元不等相应补贴;对部分运客车和集装箱运输车辆,考虑到其更新成本较高等因素,补贴期内淘汰的在统一补贴标准基础上,另外每辆分别追加不同额度的补贴。
江苏
苏州市将通过政府补贴、规范拆解、优惠换购、依法查处、加强宣传等手段,全面淘汰“黄标车”。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制定地方引导“黄标车”淘汰奖励补助政策;规范拆解行为,提高拆解价格,引导“黄标车”及时报废拆解;严格落实“黄标车”限行制度,2014年1月1日起实施高架环线内35平方公里的“黄标车”限行电子智能监控,2015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部260平方公里“黄标车”限行区域。
福建
厦门今年起到2015年底前,将彻底淘汰2005年前在厦门注册登记的约2.9万辆黄标车。
福州将采取逐步扩大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方式,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市交通委将在2015年底前,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公安部门将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2017年底,基本淘汰黄标车。到2015年底,市区至少20%的主城区不得通行非“绿标车”。同时,结合公交车、地铁站点网络就近设置公共自行车站点,将公共自行车站点覆盖范围扩大到城区三环。另外,全市所有加油站2014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汽油,2015年1月1日起供应国四柴油。2017年底前,则需全面供应国五汽、柴油。
宁夏
2015年年底前,全区淘汰2005年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2017年年底前,淘汰全部“黄标车”。对不达标车辆不得发放环境保护和安全合格标志,不得上路行驶。通过划定并逐步扩大“黄标车”禁行区域、开展道路检查、给予资金补贴等方法,加速“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已淘汰的车辆必须就地拆解,严禁转出。在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油的基础上,2014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柴油;2017年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河南
郑州市2015年底前,完成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淘汰工作。2016年底前,淘汰所有黄标车。已淘汰的车辆加强管理,就地拆解,严禁转出。由发改、商务、公安、环保、财政等部门建立黄标车淘汰“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联合审批。加强机动车污染源头控制、严格油品质量监督、控制车用燃油总量。2014年底前全市供应“国Ⅳ”车用柴油,2016年底供应“国Ⅴ”车用燃油。
青海
为了进一步促进环境发展,目前青海已经逐步淘汰黄标车,到2017年,西宁和海东要淘汰50000辆。淘汰将分两种,一是强制性淘汰,在2005年注册的黄标车达不到国家规定排放标准的,不允许上路;还有是使用规定年限的,政府给予一定补贴鼓励。同时还将划定黄标车可行驶的区域和限行区。
贵州
贵阳市将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逐步淘汰的方式,先市区、后镇(街),先柴油车、后汽油车,先公交车、后私家车的先后顺序,对公务类、营运类、公共服务类和社会类黄标车进行淘汰。到2015年底,贵阳市将基本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将基本淘汰全市范围的黄标车。对于占黄标车中绝大部分的社会用私家车,将制定相应的财政激励扶持政策,采取限制使用和财政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制定相应的限行措施和鼓励提前淘汰的财政奖励政策,引导广大车主自愿淘汰。同时,结合《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对于符合报废标准的机动车进行强制报废。
陕西
根据《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注册运营黄标车及老旧车辆分车型予以5000~18000元的补贴;同时出台《西安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将非运营的黄标车及老旧车辆也纳入补贴范围,分车型予以2000~6000元的补贴。该项工作将持续至2015年12月31日。而对财政供养黄标车,则从政策上引导其淘汰更新。对不按规定报废的黄标车,从2014年起不再安排车辆运行经费。同时,要求各区县(开发区)财政部门落实好本级财政供养黄标车淘汰工作,不得超编制、超标准更新。
山东
自2013年12月1日起全面禁行黄标车,各市已淘汰黄标车3万余辆。该省先后拿出省级财政预算资金15亿元用于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设立3亿元的黄标车提前淘汰考核奖励资金,奖励淘汰任务完成好的市。其中青岛淘汰1.5万辆黄标车。
安徽
根据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到2015年底,合肥市所有黄标车都将报废,不再允许上路。车主如果报废黄标车后再更换纯电动汽车,可以享受一定金额的补贴或者折扣。除相应的补贴外,从今年7月1日起,合肥市一环路内24小时限行黄标车,2015年7月1日起二环路以内禁行。到2016年7月1日,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禁行。
湖北
到2015年,湖北武汉将淘汰所有黄标车。今年1月1日起至2015年底,在武汉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淘汰(如运营车辆)以及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将获得资金补贴,根据车型、燃料种类和使用年限,补贴标准平均或为0.2万元至1.1万元。
辽宁
2017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到2015年底,淘汰黄标车25万辆;到2017年底,淘汰全部60万辆黄标车。
相关链接:何为“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